印度貿易部發布一項新規,限制含硼合金鋼進口,因為對當地鋼鐵業造成嚴重損害。
新規規定,含硼合金鋼進口商應獲得貿易部進口許可,該規定有效期為兩年。
進口商分為兩種,第一種是生產企業進口商,他們需要進口該產品作為生產原料;另一種是已注冊進口商,主要將產品轉賣給第三方獲利。
自2009年印度含硼合金鋼進口迅猛增長,非合金鋼進口大幅下降。官方數據顯示,2010年像軋鋼卷材和冷卷這種非合金鋼進口同比下降44%,2011年進口量同比下降40%,2012年進口量同比下降25%。
不過,貿易部懷疑非合金鋼是以合金鋼產品的名義進口的,這樣就可以享受較低的進口稅、規避反傾銷稅等一系列懲罰性關稅,產品主要進口自中國、日本和臺灣等。
例如,用于建筑業的含硼合金鋼進口要征收5%的進口關稅,而不含硼的非合金鋼則要征收15%的關稅。不過,熱卷、冷卷和型鋼等非合金鋼和碳鋼產品反傾銷征稅幅度在5.9-55.6%。
進口商規避稅收使得印度政府每年損失約1281萬美元